任职要求:
43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光学工程、冶金工程、资源与环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药学专业。具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专业:
化学:0703;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0830、0971;
材料与化工:0856;
能源动力:0858;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85706;
光学工程:0803;
冶金工程:0806、085603;
资源与环境:0857;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药学:0780、1007、1055。
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
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