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有一定学术造诣,活跃在学术前沿,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或取得重大技术创新,能够带领和促进学校相关学科取得突破性发展的能力。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入选者、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作出重要贡献者。三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法学
福利待遇:
学科带头人(自然科学)科研和能套费:不少于500万元住房补贴:350万年薪:不少于100万其他:根据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情况,遴选为学校有关学科研究生导师;提供单列职数参加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带头人(人文社科)科研和能套费:不少于150万元住房补贴:350万年薪:不少于100万其他:根据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情况,遴选为学校有关学科研究生导师;提供单列职数参加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军人才同时引进或配备专门的学术团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妥善安排工作。*学术骨干参加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单列职数)需视学校岗位设置情况而定。(二)非全职引进人才符合第一、二、三层次条件的国内外学者短期来校工作的,在完成合同和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按为学校工作时间,分别给予6万元/月、5万元/月、4万元/月的薪酬(以上薪酬兑现要按合同签订和协议内容考核合格后发放)。非全职引进人才的科研团队平台建设经费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引进人才所在部门条件等情况具体商定,但一般不高于同层次全职引进人才科研团队平台建设经费资助额度的三分之一。非全职引进人才不享受住房补贴,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住宿补贴,标准为400元/天,按实际在校工作天数计算。学校每年给予引进人才报销两次国际或国内(原单位)往返差旅费用。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引进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职引进人才,引进待遇不得高于非全职引进的第三层次人才,按照“一人一策”原则面议。各层次人才所享受货币性补贴、年薪等待遇均为税前,需按财务管理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税费,由学校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