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科理论素养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四)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6年2月13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五)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及专业博士,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附件。(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曾受过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7.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能源动力0858
福利待遇:
引进待遇(一)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二)达到相应的条件提供一次性安家费及科研启动金。(三)按照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学校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享受相关待遇和服务。(四)自正式入职之日起两年内,享受我校副教授(专业技术7级)相应待遇。(五)博士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辅助工作(以考代评除外)满两年,达到学校相关条件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