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5)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招面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21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20〕140号)有关回避的规定。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7)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存在与第三方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保密违约纠纷等情况,与其他单位、公司、团体未解除的竞业限制等。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软件工程(包括一级学科所属专业)
研究方向: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电气工程/清洁能源技术/储能技术等/仪器仪表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机器人/智能装备设计/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软件工程等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