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科理论素养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本科生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四)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注明所学专业名称)。
(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及专业博士,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七)应聘辅导员岗位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二、引进待遇
(一)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博士分为三个层次,学校按层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及科研启动金。
(三)按照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学校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享受相关待遇和服务。
(四)学校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按第一层次引进的博士,在两年聘期内可享受校内副高级三级岗位相应待遇。
(五)博士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辅助工作(以考代评除外)满两年,达到相关条件可定职副高级职称。
(六)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青年人才驿站”过渡性住宿服务,并可协助引进人才选购已与学校达成团购意向的周边商品房,享受相应团购优惠。
(七)学校附中、二附中、附小及幼儿园均为甘肃省和兰州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可享受子女入学、入园相关福利政策。
(八)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商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