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身体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条件;
(二)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原则上要求30周岁以下;
(三)应聘人员须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
福利待遇:
1.博士可入国家事业编制;2.经人才层次认定,享受有竞争力的人才津贴(团队引进、达到学校A层次杰出人才可一事一议);如期满考核合格,经重新认定人才层次,可继续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津贴;3.经人才层次认定,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团队引进、达到学校A层次杰出人才可一事一议);4.根据对应岗位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畅通的岗位发展通道和一流的教学科研环境(团队引进、达到学校A层次杰出人才可一事一议);5.认定为学校C层次及以上人才层次,可协助安置配偶工作;6.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7.认定为学校D层次及以上人才层次,可内聘职称并参照相应职称岗位待遇发放薪酬福利;8.认定为学校D层次及以上人才层次,入职后可认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优先保证招生指标;9.认定为C层次及以上人才层次,在有房源的情况下提供购房指标;10.申报青苗计划成功者,可享受相应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11.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待遇;12.符合条件者如入选广西杰出人才、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广西人才小高地等人才项目,可享受各类优厚的区人才项目资助;13.引进的博士后人员,按照广西有关政策,可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