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身体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条件;
(二)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原则上要求30周岁以下;
(三)应聘人员须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
福利待遇:
学校博士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津贴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编制
配偶安置
子女入学入托
内聘职称
研究生导师资格
购房政策
经人才层次认定,享受有竟争力的人才津贴(团队引进、达到学校A层次杰出人才可一事一议);如期满考核合格,经重新认定人才层次,可继续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津贴
经人才层次认定,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团队引进、达到学校A层次杰出人才可一事一议)
根据对应岗位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畅通的岗位发展通道和一流的教学科研环境。(团队引进、达到学校A层次杰出人才可一事一议)
博士可入国家事业编制,硕士有机会考取教职人员控制数,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认定为学校C层次及以上人才层次,可协助安置配偶工作
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认定为学校D层次及以上人才层次,可内聘职称并参照相应职称岗位待
遇发放薪酬福利
认定为学校D层次及以上人才层次,入职后可认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优先保证招生指标
认定为C层次及以上人才层次,在有房源的情况下提供购房指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政策支持
青苗计划
申报成功者,可享受相应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
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并享受
相应的待遇
区人才项目
职称认定
符合条件者如入选广西杰出人才、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广西人才小高地等人才项目,可享受各类优厚的区人才项目资助
引进的博士后人员,按照广西有关政策,可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