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3.药学相关专业背景;4.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对药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5.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具备敬业奉献精神、团结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6.年龄不超过5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7.全职来校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8.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9.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信息,否则学校将保留追究权利。
研究方向:
药学相关专业(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中药学、制药工程、临床药学等方向)
福利待遇:
1.薪酬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计发;2.具备科研能力的教师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科基金项目的,享受科研绩效奖励金;3.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4.博士和高职称教师免费提供教师公寓;5.工作日享受教职工餐厅免费早午晚三餐;6.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和广州市入户条件的,户口可迁入校内集体户,子女可就读附近小学;7.学校有独立职称评审权,符合条件者可优先参加学院高教系列职称评审;8.提供国内外访学、进修及培训交流机会;9.入职教师子女可享受华立园各层次学校(华立狮宝宝幼儿园、华立中英文学校等)优惠政策;10.每学年免费提供一次教职工体检;11.享有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福利物资和年度旅游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