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具备副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具备正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5.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8.报考者如已经是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9.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龙岩市在编教师和已签约待录取教师;被列入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情形。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
福利待遇:
1.人才待遇包含科研启动经费、税后安家费、生活补助等;2.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的人才,报省人社厅审核认定后,可享受引进人才生活津贴;3.符合福建省、龙岩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省、市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与学校的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不叠加);4.学校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优质学校;5.具有本行业高级职称且取得标志性成果业绩的,按“一人一策”引进;特别紧缺学科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可适当提高引进待遇;6.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