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编制引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截止日期。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享受国家、兵团及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二)住房及人才津贴待遇:享受学校及第一师阿拉尔市提供的住房补贴及人才津贴待遇。
(三)科研启动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同时可依托我校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兵团人才项目。
(四)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依据省级人社部门备案的原职称资格文件(资格证书),经学校研究后,可聘用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引进博士人才来校工作满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符合学校职称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评审副教授职称。
(五)配偶工作:配偶两地分居申请办理工作调动的,学校可协调属地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办理。博士人才配偶符合《塔里木大学博士教师配偶工作安置办法(试行)》的,学校妥善解决配偶工作。
(六)子女入学:按照属地有关规定,结合本人意愿,学校协调属地相关部门,就近联系其子女进入中小学。
(七)其他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周转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