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四)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国内高校毕业的2026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1.本科与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2.具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基础和学术研究能力;3.近5年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国内外核心刊物2篇及以上;4.须签订至少6年服务协议
研究方向: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参照《青海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省政府给予每人一次性40万元奖金;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周转住房,在青购房学校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未购房可享租房补贴;工作满1年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满2年可申报正高级;协助解决子女入(转)学、入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