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怀。2.身心健康,具有履行高校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对教学创新怀有热情,能够勇于尝试并积极探索基于AI赋能的混合式教学模式。4.应聘人员各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均应达到优良标准。
1.专业要求:硕士阶段为戏剧与影视学或艺术学相关专业。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教授职称年龄50周岁及以下;具有行业经验或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3.能力要求:掌握相关影视理论知识,指导学生完成的文字创作和丰富的媒体写作经验,承担相关项目化应用课程教学,指导学生完成创意写作、短剧、戏剧及影视剧本创作。4.优先条件:具有两年以上媒体从业经验优先。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研究方向:
硕士阶段:戏剧与影视学或艺术学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按高校教师系列省评职称予以聘任,兑现所聘职称薪酬待遇;
2.符合学校政策具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享有安家费、博士津贴、低职高聘、科研启动金等待遇;
3.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待遇;
4.符合学校教科研成果激励政策的,给予教科研成果奖励;
5.享受全额带薪寒暑假、食堂用餐补贴、免费班车、年度健康体检和节假日福利;
6.符合《长春人文学院教职员住宿安排管理办法》条件的,可申领学校住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