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怀。2.身心健康,具有履行高校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对教学创新怀有热情,能够勇于尝试并积极探索基于AI赋能的混合式教学模式。4.应聘人员各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均应达到优良标准。
1.专业要求: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教授职称年龄50周岁及以下。3.能力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独立完成设计及相关工作,具备良好的应变、表达能力,高水平专业论文及实践、设计类竞赛奖项(如红点、IF奖、中国美术家协会设计类奖项等)。4.优先条件:有国际、国内重要专业赛事奖项(如红点、IF奖、中国美术家协会设计类奖项等)者优先。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研究方向:
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
福利待遇:
1.按高校教师系列省评职称予以聘任,兑现所聘职称薪酬待遇;
2.符合学校政策具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享有安家费、博士津贴、低职高聘、科研启动金等待遇;
3.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待遇;
4.符合学校教科研成果激励政策的,给予教科研成果奖励;
5.享受全额带薪寒暑假、食堂用餐补贴、免费班车、年度健康体检和节假日福利;
6.符合《长春人文学院教职员住宿安排管理办法》条件的,可申领学校住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