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理想和职业道德;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4.硕、博阶段专业相近,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身心健康,能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研究方向:
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
福利待遇:
学校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对科研教学成果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引进。符合山西省、太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者,可协助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执行情况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根据《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财政奖励博士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的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寒暑假带薪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节假日福利等。提供免费通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