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觉悟高,工作作风严谨,自觉遵守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和纪律,严于律己,密切联系群众;
3.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拥有丰富的学生活动组织经验,具备策划、执行校级及以上大型文艺活动经历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满足入职体检的要求,无精神病史等。
研究方向:
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艺术类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购买五险一金,薪酬按学校聘用制员工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三餐+住宿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