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具有招聘对象和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博士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失信被执行人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情形。
毕业于海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后)。自然科学类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2年4月8日至2007年4月7日期间出生),人文社科类专业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8日至2007年4月7日期间出生)。
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体育学,体育;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教学,运动训练与竞赛
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陕西省、学校有关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津贴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用按照陕西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按人才层次享受对应待遇:青年人才预聘制提供科研启动费,发放租房补贴(3年)。
转入事业编制后,按照事业编制相应标准享受安家费、专项办公费、生活补贴等待遇。达到学校要求可提前转为事业编制,破格晋升职称,提供相应的教学科研支持。转为事业编制后,可排队购买学校住房。子女享受优质的中小幼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