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专业应为基础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等医学相关专业范围,博士后已出站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研究方向:
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等医学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2)来院满6个月后,经科室考核合格,兑现副高级职称工资待遇,并给予1000元/月的博士津贴;
(3)工作表现突出,考核优秀,按照组织程序优先选拔任用;
(4)配偶学历为硕士及以上或职称为中级职称及以上,且身体健康者优先安排工作岗位;
(5)医院承担来院面试期间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按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6)协助申报洛阳市相关人才待遇;
(7)以上待遇可根据博士具体情况及医院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