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符合年龄要求:原则上硕士35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硕士27周岁及以下),博士、副高级职称者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者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7.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法学类、计算机类等专业优先;有科研管理经验者优先
研究方向:
法学(03)、08工学(08)
福利待遇: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试讲)和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结果、综合考察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流程进行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