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具备副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具备正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7.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龙岩市在编教师和已签约待录取教师;
(5)被列入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相关条件说明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学
福利待遇:
1.人才待遇包含:科研启动经费、税后安家费、生活补助等,具体待遇面议。
2.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校工作的人才,报省人社厅审核认定后,可享受引进人才生活津贴。
3.符合福建省、龙岩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注:以上2、3两项待遇不叠加,即已享受省、市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的,之后不再享受学校的引进人才生活津贴)。
4.学校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优质学校。
5.具有本行业高级职称且取得标志性成果业绩,可依据其思想政治表现、业绩成果等综合考核的结果,按照“一人一策”引进;对于特别紧缺学科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可适当提高引进待遇。
6.高层次人才须连续在学校服务七年,从正式来校报到签订协议后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