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研究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需承担男生宿舍夜间值班值守任务,适合男性;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在高等教育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能够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研究;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其他特别急需或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55周岁。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2月9日。年龄不超过38周岁指的是1987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到截止之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研究方向:
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