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专业背景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管理学、心理学、音乐与舞蹈学(器乐方向)等专业
福利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具有高校事业编制。
(二)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可享受安家费0-60万元,逐年给付。
(三)按照科研项目类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0-15万元。
(四)对符合条件人员,学院可协助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