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硕士及以上学历,副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1.有主持高校中医学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或主持省级及以上项目经历和业绩。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职业素养,在中医学学科(专业)或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并乐于带教团队和年轻教师。
研究方向:
中医学
福利待遇:
(1)正高、副高薪资一人一议,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最高8万元,自然科学类最高15万元
购房补贴:正高:享受3万元/年租房补贴或校内过渡性住房。博士、副高:享受1.5万元/年租房补贴或校内过渡性低租金住房。
安家补贴:10-12万元
(2)博士基础薪资(20万元起)+竞争性收入+服务性收入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最高8万元,自然科学类最高15万元
购房补贴:正高:享受3万元/年租房补贴或校内过渡性住房。博士、副高:享受1.5万元/年租房补贴或校内过渡性低租金住房。
安家补贴:10-12万元
(3)硕士和其他人才
按学校政策定薪,特别优秀者或特别紧缺者可另议。
符合条件者:
1.可享受绍兴市人才政策
2.学校低价提供校内130㎡左右人才公寓一套;
3.可申请校内过渡性低租金住房。
备注:
1.薪资构成=基础薪资+竞争性收入+服务性收入
基础薪资:按照学校薪资制度,根据应聘者教育背景、职称情况、工作资历、岗位等核定。
竞争性收入:根据个人教育教学和科研业绩确定,上不封顶。
服务性收入:根据学校、所在单位(部门)、个人社会服务业绩确定,上不封顶。
2.社会保障(五险二金):按照相关政策缴纳社保(含年金)、缴纳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符合条件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上述三类补贴中含绍兴市人才政策待遇,待遇申领须符合绍兴市人才政策相关规定。其中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申领购房补贴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享受政府和学校人才待遇的对象工作服务期和违约条款按绍兴市人才政策和学校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