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一级学科为:
材料科学与工程、核科学与技术、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纳米科学与工程、物理学。
研究方向为:
聚变能源与材料、同位素分离与利用材料、核废物处理处置与辐射防护材料、含能材料智能设计与制备、绿色低碳建筑材料、新型储能材料与器件、电子信息材料、高分子材料、人工智能在材料与化学中的应用。
任职要求:
拔尖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Ⅰ类: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持人;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提供安家费8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可选择编制或年薪制。
2.Ⅱ类: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本学科自然科学类学术期刊论文T2级及以上3篇,或T3/T4级及以上7篇(其中T3级及以上不少于4篇)。(若申请人的论文成果组合未完全符合上述条款所列具体情形,则人才引进层次积分计算规则中积分累计达到自然科学类12分及以上)提供安家费55-75万元,安排配偶工作,可选择编制或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