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已经毕业或即将毕业的海内外知名大学的博士或者在海内外知名大学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青年学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后可选择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研究方向:
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医学及相关专业
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基础教育学、教师教育学、教育评价学、教育政策与领导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及相关
研究方向;学科课程与教学(音乐、舞蹈、设计、美术与书法、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及相关
研究方向);理论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与安全、人工智能、计算机应用技术及相关
研究方向;智能基础理论、人工智能、智能系统与工程、人工智能安全与治理、智能交叉、人工智能及相关
研究方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及相关
研究方向。有教育学背景或愿意从事教育工作者优先。
福利待遇:
一、待遇
1.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0万-60万元;
2.工资待遇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聘用在教授四级岗,并执行“年薪制”(具体协商确定),按照教授四级岗标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享受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3.生活补贴:学校提供2000元/月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另外,符合泰安市相关人才政策条件,按照泰安市当年相关政策兑现待遇;4.配套支持:学校按照上级拨付支持资金1:1配套;泰安市按照引进当年政策配套;5.高水平研究生(博士后)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家属安置等事宜,可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策”办法,双方协商确定。
二、其他待遇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来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按学校的配套政策给予资助。对其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海内外优秀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国家级和山东省人才支持计划和项目,获批后将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三)符合条件的全职引进人才可申报校内人才工程,在任期内入选其他更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者,根据就高原则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