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注: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具体申报条件以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通知为准。
支持政策:
1.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聘为博导。
2.直接认定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三级)。
3.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各类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4.按照相应岗位提供充足的科研支持经费;提供科研工作用房及所需实验条件;协助组建团队;在研究生招生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5.学校提供充足安家补贴,可优惠价购买校内预留人才房或享受优厚住房补贴。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解决配偶工作。
7.享受陕西省“三秦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持卡可享受医疗、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申请、省内机场、铁路客运站等绿色通道或贵宾服务待遇;全省A级旅游景(区)点免门票等专享服务。
特别说明:
1.海外优青进入答辩暂未通过者,可根据业绩条件申请校内相应“长安学者”岗位,享受人才岗位待遇保障。
2.申请海外优青,可同步申请“陕西省人才引进计划”。入选“陕西省人才引进计划”,支持津贴60万(免税),科研启动经费30万。
3.学校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将为您提供从政策咨询、申报准备、入职报到、落实待遇等一站式服务和全过程保障。
4.学校和相关学院组织专家指导申报书撰写和修改。学院设有工作专班,安排对接团队并配备专人协助您准备和完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