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后的申请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申请人近三年内学术成绩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A类博士后:原则上以第一作者(排名第1)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高水平5类及以上,以学校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B类博士后:以第一作者(排名第1)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SCI收录期刊(JCR二区及以上)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依托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医教创新研究中心进行博士后工作,可以往返南京-连云港进行实验。南京医科大学有实验室,也可以实验。
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
A 类博士后年度总收入(税前)≥40 万元 / 年,可协助申请苏州市博士后生活补贴(6 万元 / 年,资助 2 年);入选国家或江苏省相关资助(如 “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 A 档 25 万 / 年、B 档 15 万 / 年、C 档 10 万 / 年,资助 2 年)可叠加发放。B 类博士后年度总收入(税前)≥30 万元 / 年,可协助申请苏州市博士后生活补贴(6 万元 / 年,资助 2 年);入选国家或江苏省相关资助(如 “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 A 档 25 万 / 年、B 档 15 万 / 年、C 档 10 万 / 年,资助 2 年)可叠加发放。
2.专项科研经费
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医教创新研究中心给予博士后10 - 30万元的专项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博士后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3.科研奖励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照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医教创新研究中心相应规定享受额外科研成果奖励。该奖励不计入总薪酬,为叠加发放。
4.项目申报
支持并协助博士后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
5.职称晋升
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南京医科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择优留院
在站期间工作优秀的博士后优先留院任职;符合高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按人才引进政策直接予以引进,享受连云港市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