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学科领域:
集成电路材料、复合材料(加工方向)、生物材料、新能源材料高分子材料
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支持条件:
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科研经费支持,绿色通道聘任教授职称。
注:以上内容参考2025年政策,请以2026年国家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即日起即可联系依托我校进行申报。
我们能为您提供:
1.优厚的待遇支持:
(1)事业编制。
(2)协助解决上海市户口。
(3)充足的事业发展支持经费。
(4)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5)落实相应的办公实验用房。
(6)协助组建研究团队,聘任硕导、博导,保障研究生招生名额。
(7)发放住房补贴,并提供过渡性公寓或协助租赁上海市公租房,可拎包入住。
(8)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2.上海发展优势
(1)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贸易、会展和航运中心,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城市,建有世界级的研究平台和大科学装置,是人才高地、创新高地、创业高地,在上海可以携手更多志同道合之人,共谋事业发展。
(2)享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海外人才,在上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进行个人所得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