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3.应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4.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5.博士毕业生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7.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8.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5)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11.学科、专业: 土木工程(081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研究方向: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
福利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无工作经历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