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
招聘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招聘层次:
1.第一层次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3.第三层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第四层次
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业绩条件。
(1)A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科研水平,具备培养成省级及以上人才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5年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1项可认定: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
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石工化工类SCI一区文章3篇,或SCI二区文章5篇;其他理工类SCI一区文章2篇,或SCI二区文章4篇;人文社科类SSCI二区文章1篇,或SSCI三区文章、SCI二区文章2篇,或CSSCI来源期刊3篇。
(2)B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优秀的业绩成果,具有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和科研水平,具有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5年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1项可认定: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石工化工类SCI一区文章2篇,或SCI二区文章4篇;其他理工类SCI二区文章2篇,或SCI三区文章3篇;人文社科类SSCI三区文章1篇,或SSCI四区文章、SCI三区文章、CSSCI来源期刊2篇。
(3)C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良好的业绩成果,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科研水平,具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近5年成果达到下列条件可认定:
石工化工类SCI一区文章1篇,或SCI二区文章2篇;其他理工类SCI三区文章1篇,或SCI四区文章、EI期刊2篇;人文社科类SSCI四区文章、SCI三区文章、CSSCI来源期刊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2篇。
(4)D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水平的业绩成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够胜任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适用于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以及博士辅导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高水平中文文章根据学校期刊认定办法认定。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1.应聘的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人才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才纳入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编制管理。
2.对第一层次的人才,按“一事一议”研究确定待遇。
3.对第二、第三、第四层次的人才,根据实际情况聘用到高级或中级岗位,并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
4.提供周转过渡房,过渡期间的租住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高级职称“直通车”评聘范围的人才,可直接申报评聘高级职称。
6.团队带头人达到第三层次人才条件,团队成员3人以上且均具有博士学位,可按照人才团队引进,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7.引进人才符合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符合省市各类人才补贴申请条件的,以及符合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直接给予”申请条件的,学校将积极配合申请。
8.引进人才享受东营市“人才新政40条”政策。其中,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可由东营市按照“全市统筹、同级就近”对口安置;子女入园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原则可由东营市予以协调安排;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颁发“优才卡”、“油城英才卡”,可享受市区交通出行、医疗保健、健身休闲、旅游等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