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可申请进入江西省博士后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其中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科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按照全国博管办规定不招收“三类人员”(在职、超龄、同一一级学科人员)进站。(二)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2-3年,具体时间由设站单位、合作导师、博士后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科学确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博士后累计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出国研修等)不超过6年。除上述条件外,拟进站博士后人员还应满足设站单位规定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招收要求。1.有较强的数理分析和案例分析能力;2.有符合研究方向的高水平论文发表记录,或获省部级领导批示的高质量研究报告。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3.有相关工作经历和科研成果者优先。
研究方向:
生态学和流域可持续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数字经济,区域发展和开放型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福利待遇:
(一)对进站的全职理工科博士后一次性给予日常经费资助每人20万元、其他全职博士后每人16万元,分别在博士后进站和出站时按50%的比例拨付。(二)对于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交流对接活动中获得大赛金、银、铜奖的博士后,省财政按1:1给予配套奖励。对于当年度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博士后,省财政按1:1给予配套资助。(三)对出站选择留赣工作,且首次择业与江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每年拨付5万元。(四)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被认定为相应类别的省级高层次人才。(五)出站博士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科研成果突出的,可参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站博士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根据经费预算为全职和在职博士后分期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全职岗位待遇:参照在职人员研究系列副高级七级技术岗位,享受公积金和社保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