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研究方向:
医学类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安家费及生活补贴费30-120万元、科研经费20-100万元。
所涉及的薪酬和经费均为税前金额,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一律由医院财务科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