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博士研究生;化学/材料;具备化学、材料、海洋、环境、生命科学等相关学科方向学习或研究背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研究方向聚焦海洋资源与环境化学领域,主要开展海水提铀、海洋战略元素提取、海洋核应急、海洋核污染检测等相关研究;研究方向聚焦海洋资源与环境化学领域,主要开展海水提铀、海洋战略元素提取、海洋核应急、海洋核污染检测等相关研究工作。
研究方向:
化学/材料;具备化学、材料、海洋、环境、生命科学等相关学科方向学习或研究背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研究方向聚焦海洋资源与环境化学领域,主要开展海水提铀、海洋战略元素提取、海洋核应急、海洋核污染检测等相关研究
福利待遇:
1.年薪标准:学校现分A、B类博士后。
2.全职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租/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3000元/月,聘期内支持,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海南省或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3.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和人才项目资助,包括研究项目(15万元/年,资助期不超过2年,须申报评审)、面上项目(10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南海新星”项目(10万-30万,须申报评审)等,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学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子女入托、入学等福利。
5.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可按学校或成果所属二级单位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6.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考核优秀及科研业绩突出的全职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