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博士研究生;化学/材料、物理、工程技术;研究领域:(1)宽禁带半导体如Ga2O3、ZnO、GaN等材料的紫外探测器件研究;(2)全无机钙钛矿薄膜、纳米结构等的材料设计、表面处理以及界面修饰等研究,以及基于这些材料的光电探测与发光器件研究(3)探测器、发光二极管在光通信、成像等领域的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
化学/材料、物理、工程技术;研究领域:(1)宽禁带半导体如Ga2O3、ZnO、GaN等材料的紫外探测器件研究;(2)全无机钙钛矿薄膜、纳米结构等的材料设计、表面处理以及界面修饰等研究,以及基于这些材料的光电探测与发光器件研究(3)探测器、发光二极管在光通信、成像等领域的应用研究。
福利待遇:
1.博士后:(一)A类博士后税前年综合收入48万元以上(最高可达88万元),B类博士后税前年综合收入40万元以上(最高可达80万元),具体为:1.年薪:A类博士后税前年薪28万元,B类博士后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税前年薪,含五险一金单位需缴纳部分);
2.国家、省市相关资助:市财政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分2年发放,市财政按照“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再1:1给予配套资助。
(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免收在站期间(二年)房租。
(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费基本额度由学校承担,同时鼓励基地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在基本额度的基础上叠加。基本额度标准为:
1.A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10万元、8万元;
2.B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6万元、4万元。
(四)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省、市各类资助项目,支持博士后申报东莞市特色人才;入站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自然科学类8-18万元,人文社科类5-15万元),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市财政按1:1给予配套资助。2.科研助理及联培硕士、博士研究生,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