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专业要求:工学、管理学、法学(均为学科门类)及其他符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研究方向:
工学、管理学、法学(均为学科门类)及其他符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专业
福利待遇:
(一)收入:前3年工资加绩效收入不少于25万元(税前),第4年执行学院相关制度;发放60—80万元安家费(含购房补贴);提供30-50万元科研启动费。
(二)同时享受山西省及长治市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