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可申请进入江西省博士后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其中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科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按照全国博管办规定不招收“三类人员”(在职、超龄、同一一级学科人员)进站。
(二)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2-3年,具体时间由设站单位、合作导师、博士后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科学确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博士后累计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出国研修等)不超过6年。
1.博士后个人研究领域应符合我院当年招聘博士后所需的专业方向;
2.申请者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不超过三年;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
福利待遇:
年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组成,基本工资为税前20-25万元。年终奖金依据博士后期间任务完成情况确定,金额为5-1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