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博士(博士后)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物理学一级学科含下设所有二级学科、光学工程)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博士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获得一定学术成就,产生一定社会效益。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明确可行的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具备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基础,整体研究水平达到所在领域一流水平,团队带头人需达到领军人才或杰出人才条件。团队骨干成员稳定,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创新型研究团队。结合我校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能够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创新型研究团队。
1007药学;1008中药学;0710生物学
研究方向:
1007药学;1008中药学;0710生物学
福利待遇:
1.学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和科研启动费、引进费(税前),具体标准一人一议,优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参与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每个聘期一般为4年,具体以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