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博士(博士后)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物理学一级学科含下设所有二级学科、光学工程)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博士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获得一定学术成就,产生一定社会效益。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A1岗位:在本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原创性、标志性学术成果,或解决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具有一流科技领衔实力,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且具备引领学科发展能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702物理学;0703化学;0802机械工程;0801力学;0806冶金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8能源动力;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研究方向: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702物理学;0703化学;0802机械工程;0801力学;0806冶金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8能源动力;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1.学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和科研启动费、引进费(税前),具体标准一人一议,优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参与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每个聘期一般为4年,具体以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