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可申请进入江西省博士后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其中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科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按照全国博管办规定不招收“三类人员”(在职、超龄、同一一级学科人员)进站。(二)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2-3年,具体时间由设站单位、合作导师、博士后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科学确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博士后累计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出国研修等)不超过6年。除上述条件外,拟进站博士后人员还应满足设站单位规定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招收要求。1.博士学历。医学药学类、生物类、微生物类等相关专业,在生物技术、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等/新一代疫苗、佐剂、免疫促进剂等领域具备科研攻关能力;2.具备博士后工作站进站条件。
研究方向:
医学药学类、生物类、微生物类等相关专业,在生物技术、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等/新一代疫苗、佐剂、免疫促进剂等领域具备科研攻关能力
福利待遇:
(一)对进站的全职理工科博士后一次性给予日常经费资助每人20万元、其他全职博士后每人16万元,分别在博士后进站和出站时按50%的比例拨付。(二)对于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交流对接活动中获得大赛金、银、铜奖的博士后,省财政按1:1给予配套奖励。对于当年度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博士后,省财政按1:1给予配套资助。(三)对出站选择留赣工作,且首次择业与江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每年拨付5万元。(四)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被认定为相应类别的省级高层次人才。(五)出站博士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科研成果突出的,可参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站博士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1.享受政府人才津贴5000元/月及其他人才待遇;2.提供人才公寓;3.提供在站期间科研条件和经费保障;4.在站期间年收入不低于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