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根据岗位需求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外科学
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费、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人才引进津贴如下】
(一)基本待遇
1.按入编程序优先进入事业单位编制;
2.基本工资参照国家和南宁市事业单位现行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
3.子女入学、配偶的工作安置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解决。
(二)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前述三项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高学历高职称人才
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者,给予税后安家费30万-60万元,另提供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人才引进津贴最高10000元/月。如符合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还享受额外的人才引进补贴。
2.高学历优秀青年人才
税后安家费20万-40万元,另提供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人才引进津贴最高6000元/月。
3.特聘专家
医院按同级财政给予支持资金的1:1配套相关资金或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一人一议”原则,另行协商议定。
4.紧缺人才
安家费补贴标准等以双方协商后签订合同为准,另提供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人才引进津贴最高5000元/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生并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才待遇如下】
1.薪酬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范性补贴
2.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执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照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以上岗位均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培训进修、晋升职务职称等权利,以及五险一金、用餐补助、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定期体检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