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科学社会主义等相近专业。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本次招聘公告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副教授及以上岗位要求男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为普通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应学位,并取得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规定为准。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教育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文件,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名。
(三)优先条件
1.列入市级以上人才扶持项目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
2.具有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经历优先。
(四)其他要求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
5.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和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
6.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审查,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研究方向: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科学社会主义。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市属国有企业员工身份,先将人事关系落在市产发集团权属潍坊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后期根据发展需要统一划转至筹建学校,执行学校工资体系标准。薪酬待遇副教授20万-25万,教授30万-35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集团为副教授及以上人员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符合潍坊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执行潍坊市人才引进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等有关政策。学院筹设完成后,提供科研经费15-30万/年。特别优秀者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