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介绍
陆军特色医学中心战创伤医学科(大坪医院创伤外科)成立于1985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集中收治战创伤患者的创伤外科病房之一。于2006年率先组建了我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的首家创伤专科医院。科室由王正国院士、蒋建新院士等著名创伤外科专家担任指导专家,现年收治各类创伤患者2000余人次,手术1800余台,以严重创伤及多发伤一体化救治、严重骨关节创伤微创救治、严重创伤并发症诊治等为特色,严重战创伤、多发伤救治居国内领先水平。承担国家及军队课题30余项,累计经费3000余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等奖励12项,牵头制定军用标准1项,共识、指南15项,具备雄厚技术力量和实验条件。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护理学;
研究方向:骨感染与骨修复的机制研究、中药单体靶向治疗骨感染、运动系统损伤组织再生与修复、严重创伤智能化救治体系;
招收类型:大学2024年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护理学、特种医学8个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1. 地方人员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
2. 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军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
任职要求:
1. 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不超过36周岁);申请进入临床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不超过41周岁),放宽获得博士学位时间限制;
2. 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进站研究计划与合作导师的科研课题或研究方向相关;
4. 全脱产进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 申请A类资助(在站4年)博士后,入站前需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单篇IF≥5.0,或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累计IF≥7.0,或在SCI收录期刊JCR分区二区发表论著至少1篇。申请B类资助(在站3年)博士后,入站前需在SCI收录期刊JCR分区三区发表论著至少1篇,或在CSCD核心期刊发表论著至少2篇。申请C类资助(在站2年)博士后,入站前需在CSCD核心期刊发表论著至少1篇。大学各附属医院(特色医学中心)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要求。
岗位福利:
1. 地方人员博士后:大学本部全额资助地方人员博士后,年收入不低于24.5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各附属医院(特色医学中心)按照不低于大学本部年收入,自主确定博士后基础薪资发放标准;
2. 军队人员博士后: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博士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同时享受科研岗位等级津贴,中职每月2000元,副高每月2500元;
3. 地方人员博士后出站达到相关科研成果,发放论文绩效最高24万元,课题绩效2.4万元;
4. 大学将博士后纳入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管理体系,与大学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5. 博士后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住房1套,并按标准配备家具电器;若博士后公寓住房满员无法入住,则按军队有关标准发放租房补助费;
6. 校直地方人员博士后配发工作服,发放伙食补助和通讯补助,参加年度健康体检;各附属医院(特色医学中心)按照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标准,做好上述福利待遇工作;
7. 进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地方人员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可按重庆市有关规定申报认定高级职称;
8. 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地方人员博士后,可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至重庆市;博士后子女入军队幼儿园,免收保教费;
9. 地方人员博士后期满出站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或直接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
10. 地方人员博士后出站留渝开展科研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给予15万元资助;
11. 军队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夫妻两地分居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12. 博士后科研产出成果,可参加大学科技创新激励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