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引进者于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2.身体健康,能较好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积极参与我校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及“双一流”建设等实际工作的意愿。
4.学术造诣较高,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或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能对我校学科与专业建设起较大促进引领作用。
引进条件
高端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岁。在体育学或相关学科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领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创新平台等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是以主教练身份带队获得奥运会奖牌的优秀教练。
优秀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标志性成果突出,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
研究方向:
体育学
福利待遇:
待遇
高端人才:①购房补贴(税后)300万元(或提供住房);②科研启动费150—200万元;③事业编管理;④年薪80万元。
领军人才:①购房补贴(税后)200万元(或提供住房);②科研启动费100—150万元;③事业编管理;④年薪50万元。
优秀人才:①购房补贴(税后)50万元;②科研启动费80—100万元;③事业编管理;④年薪30万元。
择优入编条件:
1.高端人才、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A类博士签订合同和任务书后,即按照事业编制上位管理规定办理入编;
2.体育学部分紧缺术科专业(仅限于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符合B类博士引进条件,签订合同和任务书后,按照事业编制上位管理规定办理入编。
3.非紧缺专业B、C类博士在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即按照事业编制上位管理规定办理入编;
(1)获准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经费到账;
(2)获准立项2项省部级项目B类及以上且经费到账;
(3)累计发表A类论文论著4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