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专业要求:研究生: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地质工程(085703)、矿业工程(0819)、矿业工程(085705)及相关专业
研究方向:
研究生: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地质工程(085703)、矿业工程(0819)、矿业工程(085705)及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优惠政策
(一)编制及工资待遇。引进至学院工作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金昌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聘。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人才工作满1年后,考核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在学院工作满3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按人社部门规定比例),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住房保障。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5年内享受免租“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
(四)购房补贴。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金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40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五)项目扶持。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实施重大项目课题,可给予5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陇原之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
(六)子女入学。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处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可安排在市内公立幼儿园就读。
(七)配偶就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及其配偶学历、专业等实际情况,安排其配偶到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
(八)落户政策。引进人才配偶、父母、子女或重要亲属自愿落户金昌的,由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九)高层次人才岗位补助。对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年度岗位补助:市级拔尖人才项目和高技能人才项目入选者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每人每月1200元。对三年综合考核等次为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除发放年度考核岗位津贴外,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