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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学科领域 : 1.招聘岗位方向(每个岗位方向计划招聘20-30人): 与集成电路、海洋电子、低空经济、电磁场与波等相关方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 2.岗位专业背景要求: 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等。 二、岗位类型 任职要求: 1.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国内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且具有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等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或目前已在海外内外其他科研机构或高校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及科研成果优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2.具有较好的学术能力,在本学科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能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起到骨干作用。 三、福利待遇: 1.待遇表 第一层次 安家费(万元): 100 参考年薪: 120-150 第二层次 安家费(万元): 70 参考年薪: 100-120 第三层次 安家费(万元): 50 参考年薪: 70-90 第四层次 安家费(万元): 40 参考年薪: 40-70 第五层次 安家费(万元): 20 参考年薪: 20-50 2.科研条件 学校将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优质的科研办公场所。 3.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待遇 (1)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可通过学校特聘会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2)对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在入校时经学校特聘会议定可直接认定或高聘高级职称。 (3)具有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工作经历的优秀博士,根据其学术成果及科研潜力,可申请相应的人才层次及待遇。外籍高层次人才可采用年薪制。 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配套待遇 (1)住房: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海南省认定为拔尖(D类)或其他类(E类)人才,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海南省政府将为全职在琼工作的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3)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4)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崔灿
海南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