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承担人文学部文学院及历史系日常教学工作。
2. 申请并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各类横向科研项目。
招聘条件:
1. 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 具备较高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3. 具有奉献与实干精神、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薪酬待遇:
1.符合我校“梧桐计划”引进政策的应聘人员,均可直接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2.新入职教师首个聘期内受聘科研为主型岗位,享有充足的科研空间。